宿马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标段)监理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宿马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标段)监理项目(项目编号:EP-SZGC******)澄清如下:
提问:招标文件P6“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委托代理人及监理部监理人员(总监、副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水利部关于印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22〕214号)第二章第15条第4款“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予注册,即年龄不大于70周岁人员可注册并执业。
问: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投标单位缴纳的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退休证明等材料,是否可在本项目任职?
回复:本项目规模大,时间紧,任务重,人员现场要求较高,故退休人员不予认可。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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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