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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碳”产业园区一期10万吨冷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二次招标)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一)

“零碳”产业园区一期10万吨冷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二次招标)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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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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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碳”产业园区一期10万吨冷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二次招标)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纪要:
1、问:
①根据闽建〔2024〕22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2024版全过程招标文件范本执行。类似业绩应为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已办理竣工验收工程的全过程咨询服务。 疑问:本招标项目未按照闽建〔2024〕22号文规定,类似业绩应为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业绩。
②根据闽建〔2024〕22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2024版全过程招标文件范本执行。类似业绩一般为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已办理竣工验收工程的全过程咨询服务。疑问:本招标项目未按照闽建〔2024〕22号文规定,设置类似业绩应为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业绩。
③“零碳”产业园区一期10万吨冷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二次招标)质疑 一、本项目资格要求3.4条款要求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以及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的投标人类似业绩、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均未按照2025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四条内容“类似业绩一般为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已办理竣工验收工程的全过程咨询服务、专项咨询服务,具体要求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来执行,建议按省厅相关文件进行修改。
④本项目关于类似业绩的设置均未依照福建省建设厅发布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四条来设置,违反省厅的标准范本,有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的嫌疑,强烈要求按照福建省建设厅发布的全过程咨询招标范本来修改。
⑤《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规定,类似业绩一般应为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前五年内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已办理竣工验收工程的全过程咨询服务、专项咨询服务。强烈建议对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要求进行补充完善,明确要求类似业绩需为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以确保业绩的真实有效性,保障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⑥“零碳”产业园区一期 10 万吨冷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二次招标),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工程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且建筑面积≥48000 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本小项满分3分”没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四条“类似业绩一般为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已办理竣工验收工程的全过程咨询服务、专项咨询服务,具体要求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建议业绩要求为“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已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且建筑面积≥48000 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本小项满分3分”
⑦根据闽建〔2024〕22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管理规定中要求的:类似业绩一般为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已办理竣工验收工程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质疑:本招标项目未按照闽建〔2024〕22号文规定,设置类似业绩应为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业绩。
回复:①根据闽建〔2024〕22号文相关规定,“类似业绩一般为……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已办理竣工验收工程……。”规定要求为“一般为”,不是“必须为”,未违反闽建〔2024〕22号文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二次招标,为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顺利推进,扩大潜在投标人参与范围,鼓励充分的市场竞争,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需求,经审慎考虑,不额外增加资格要求。
②类似业绩设置合规性:
闽建〔2024〕22号文规定:“类似业绩设置应当与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别相符,且设置的指标数量不超过两个,指标值不超过招标项目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本项目为公共建筑,要求公共建筑类别的全过程咨询类似业绩,符合“工程类别相符”原则。经核查,本项目设置的业绩指标数量及指标值(如有具体规模/投资额等指标)均未超过法规规定的上限(即数量≤2个,指标值≤项目实际值2/3)。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包括省外企业)一视同仁,不存在排斥性条款。
2、问:
①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疑问:根据闽建〔2024〕22号文规定的范本,投标人企业资质资格应为1.2.3分开设置,不应为同时具备,不符合闽建〔2024〕22号文的规定。
②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疑问:根据闽建〔2024〕22号文规定的范本,投标人企业资质资格应为1.2.3分开设置,不应为同时具备。不符合闽建〔2024〕22号文的规定。
③企业资质资格(1.0分)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 依据:依据闽建〔2024〕22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2024版全过程招标文件范本,评标办法2.2.4(3)企业资质资格不能设置同时具备,应分开设置。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得0.5分;2、投标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得0.5分。
④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质疑:根据闽建〔2024〕22号文规定的范本,投标人企业资质资格设置应分开,不应为同时具备。不符合闽建〔2024〕22号文的规定。
⑤企业资质资格(1.0分)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建议:1、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得0.5分;2、投标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得0.5分。
回复:闽建〔2024〕22号文及其配套招标文件范本倡导按照资格类型(监理、造价)的资质资格的分项设置,且本项目的允许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因此,该项资质要求的设置,既符合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规定,也为潜在投标人(无论是独立体还是联合体)提供了明确的资质达标路径,未违反闽建〔2024〕22号文关于资质设置方式的规定。
3、问:
①第二次招标,基本是按照第一次招标的评分条款,显而易见,结果就是原来那2家投标单位叫几家陪标的,最终中标的就是第一次的那2家单位的其中一家中标而已,完完全全没有构成有效竞争。涉嫌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已经为其他投标人量身定做的嫌疑。违反福建省招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
②经过对比两次招标,第二次招标基本是按照第一次招标的评分条款,有理由怀疑涉嫌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已经为其他投标人量身定做的嫌疑,违反福建省招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
③第一次招标家数不足3家导致流标,原因是招标文件的评分条款门槛较高,缺乏竞争力,我省开展全过程时间较短,因此招标文件设定为公共建筑且有总投资及面积要求的全过程业绩就更少了,本身就不合理,导致可投的投标单位太少,缺乏有效竞争。
④第二次招标,基本是按照第一次招标的评分条款,显而易见,结果就是原来那2家投标单位叫几家陪标的,最终中标的就是第一次的那2家单位的其中一家中标而已,完完全全没有构成有效竞争。涉嫌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已经为其他投标人量身定做的嫌疑。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
⑤原第一次招标家数不足3家导致流标,原因是招标文件的评分条款门槛较高,缺乏竞争力,福建省全过程开展时间较短,又为公共建筑的全过程业绩就更少了,因此招标文件设定为公共建筑的全过程业绩本身就不合理,导致可投的投标单位太少,缺乏有效竞争。
⑥投标人类似业绩(3分):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工程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 亿元且建筑面积≥48000 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5分,本小项满分3分。依据:依据闽建〔2024〕22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本项目设置规模如此大的业绩要求,能满足的业绩极少,够不成有效竞争,导致流标。依据全过程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建议降低业绩标准或者设置专项咨询服务业绩,且类似业绩应为已办理施工许可或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咨询业绩。 建议修改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工程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或办理竣工验收的总投资不低于1.5亿元或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5分,本小项满分3分。
⑦福建省全过程咨询开展时间较短,招标文件要求业绩满足: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项工程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且建筑面积≥48000 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项目业绩的,且还需提供2个业绩才能满分,导致可投的投标单位太少,并缺乏有效竞争。
⑧投标人类似业绩(3分):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 1 项工程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 亿元且建筑面积≥48000 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项目业绩的得 1.5 分,本小项满分3分。建议: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能满足条件少之又少,导致第一次投标单位家数较少,建议应适当放宽并降低要求,确保有效竞争。
回复:①评分条款依据:本项目评分条款(包括类似业绩设置)严格依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招标文件》(2024年版)及闽建〔2024〕22号文相关规定制定。
②类似业绩设置合规性:
闽建〔2024〕22号文规定:“类似业绩设置应当与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别相符,且设置的指标数量不超过两个,指标值不超过招标项目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本项目为公共建筑,要求公共建筑类别的全过程咨询类似业绩,符合“工程类别相符”原则。经核查,本项目设置的业绩指标数量及指标值(如有具体规模/投资额等指标)均未超过法规规定的上限(即数量≤2个,指标值≤项目实际值2/3)。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包括省外企业)一视同仁,不存在排斥性条款。
4、问:
①项目管理机构:拟派的造价咨询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 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安装专业)的得 1.0 分。疑问:一级造价工程师能具备双专业的监理单位少之又少。第一次投标的2家单位就只有一家有。很明显就是为第一次投标的其中一家单位设置的。综述,本招标文件严重背离国家政策法规及福建省招投标有关规定,尤其是闽建〔2024〕22号文的规定,存在严重不合理设置条款,请慎重!本次招标就是为原第一次投标的那2家企业准备的,因此我司保留继续投诉的权利。
②招标文件中对于加分项要求:拟派的造价咨询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安装专业)的得 1.0分。经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一级造价工程师能具备双专业的监理单位少之又少,在第一次投标中解密的2家单位就只有一家有,由此可以明显看出满分条件就是为一家单位设置的,是否可视为本次招标已内定中标企业?我司认为本招标文件严重背离国家政策法规及福建省招投标有关规定,尤其是闽建〔2024〕22号文的规定,存在严重不合理设置条款。
③项目管理机构:拟派的造价咨询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 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安装专业)的得1.0分。疑问:一级造价工程师能具备双专业的监理单位少之又少。第一次投标的2家单位就只有一家有。很明显就是为第一次投标的其中一家单位设置的。那家单位找几家陪标下,就很容易中标了。综上所述,本招标文件严重背离国家政策法规及福建省招投标有关规定,尤其是闽建〔2024〕22号文的规定,存在严重不合理设置条款,请慎重!本次招标就是为原第一次投标的那2家企业准备的,因此我司保留继续投诉的权利。
④拟派的造价咨询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安装专业)的得1.0 分。 建议修改为:拟派的造价咨询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安装专业)或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1.0分。
⑤拟派的造价咨询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安装专业)的得1.0分。 建议:拟派的造价咨询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1.0分。
回复:本项评分条款严格遵循《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招标文件》(2024年版)的规定。该范本允许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人员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要求进行分档设置”,并要求“每位人员只允许设置一项考核指标,并保持各档次分值均衡、合理”。
本项目包含设备投资约16234.97万元的安装工程部分,占比显著。为确保造价咨询团队中关键岗位人员具备与项目核心内容(尤其是大型安装工程)相匹配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故在评分项中设置要求拟派的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安装专业。该条款仅考核一项执业资格指标,符合范本规定。
该要求是基于本项目具体技术特点和实际需求(大型安装工程)审慎设置,旨在保障造价咨询服务的专业性和质量,确保对项目重要组成部分(安装工程)的造价控制能力,并非针对特定企业或个体。
5、问:
①项目管理机构(3 分)1、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的得 1.0分,本小项满分1分。 2、依据:依据闽建〔2024〕22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2024版全过程招标文件范本,评标办法2.2.4(3)项目管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人员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要求进行分档设置,每位人员只允许设置一项考核指标,并保持各档次分值均衡、合理。建议修改为: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注册建筑施工安全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建筑)中任意一项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②项目管理机构(3分)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的得 1.0分,本小项满分 1分。 建议:项目总负责人增加多个注册证书,确保有效竞争。
回复:本项评分条款严格遵循《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招标文件》(2024年版)的规定。该范本允许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人员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要求进行分档设置”,并要求“每位人员只允许设置一项考核指标,并保持各档次分值均衡、合理”。故评分项中“项目总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一项考核指标设置,符合规定要求。本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有限公司未及时解密,最后只有2家完成解密。经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后发现,第一次招标中的3家投标人监理资质都为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工程监理资质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是否过于苛刻?建议更改为“要求投标人工程监理资质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回复:本项目设备投资约16234.97万元,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中:其它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规定,本招标项目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本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7、问:本项目评标办法中的企业信用评价设置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企业信用得分85 分以上(含 85 分)的,得 4 分;得分 85 分(不含)-80 分(含 80 分)的,得 3 分;80 分(不含)-75 分(含 75 分)的,得 2 分;75 分(不含)-70 分(含70 分)的,得 1 分;得分 70 分以下的,不得分”;2、“投标人(独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在“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企业 2024 年度信用得分在 80 分以上(含 80分),得 1 分;80 分(不含)-60 分(含 60 分),得0.5 分;60 分以下不得分。”1、监理企业信用得分评分标准与2、造价咨询企业信用得分评分标准不一致,违背招投标法公平公正原则,请修改为统一的评分标准。请代理机构不要以监理企业与造价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不一样来回答,监理企业也不可能采用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来进行信用评价,本问题问的就是评分标准不统一,与相关信用评价办法无关。
回复:本项评分条款严格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招标文件》(2024年版)企业信用评价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招标范围或投标资格要求涉及的相应专业,合理应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结果。本项未违反相关规定。
二、修改通知: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因系统原因导致格式错乱,现已修改重新上传。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7月17日09:00:00。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时间的均相应修改。
注:1、本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集团招标采购网(******:4430/portal)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本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为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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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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