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 0571-******
传真:******
******街道江桥路396号(蓝天大楼)
邮编: 31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市青山水库专项维修工程 | ******街道 | ******服务中心 | ******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1662万元,对水库大坝枢纽建筑物进行维修加固,并对泄洪渠倒虹吸、泄洪放空发电洞、南干渠渠首进行专项维修,确保青山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防洪效益;通过对隧洞水文站、库下水文站堰坝改造,改善水文测流条件,全面提高青山水库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测验的准确性;通过新增人员密集区域监控点位、大坝渗流监渗压计,为青山水库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和智慧大坝试点做好基础保障。 | 无 |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陆生生态:合理确定施工布置,尽量减少施工占地;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和开挖,不得超计划占地,避免对征地红线外的植被造成破坏等。 水生生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涉水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的产卵期;对施工期生态流量下泄进行视频监控,同步对接水利监管平台。 地表水:施工废水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设备收集后委托环******居住区等。 大气环境:定期洒水和清扫;加强临时弃土场、建材堆场的洒水保湿;对易产生扬尘的物资不在开阔地或露天堆放等。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弃物料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