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大学办公自动化(OA)系统升级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办公自动化(OA)系统升级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0000.00元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学校当前使用的通达0A进行升级和集群部署。
******有限公司为通达0A的软件开发商和服务商,由于系统升级是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改造,所以只有该公司才能提供系统的升级、集群部署及后期运维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科技1号楼11层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周林林 | ******学院 | 副教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马军周 | ******学校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杨照岩 | ******大学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7月2日08时00分至2025年7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7月2日08时00分至2025年7月8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异议须阐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大学
******大学金明校区曾宪梓一楼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371-******
2.财政部门信息:河南省财政厅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25号
联 系 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1-******
3.******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区航海路与未来路启航大厦A座1802
联 系 人:薛高伟
联系电话:******